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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福克纳,美国作家(1962年逝世)

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l897-1962),生于1897年9月25日,出身名门望族,全名威廉·卡斯伯特·福克纳。支配这个家族想象力的是福克纳的曾祖父威廉·克拉科·福克纳老上校。他既是种植园主,又是军人、作家、政治家。他还是经营铁路的企业家,他修的铁路是当地唯一的铁路。牛津小镇留下老上校鲜明的痕迹。老上校死后,坟头矗立起一座8英尺高的意大利大理石雕像。讲老上校的传奇故事成为人人参与的一项仪式。他的曾祖父威廉·克拉克·福克纳在密西西比州北部是个很有名的历史人物,在当年南部邦联军内任上校,修建过一条铁路,州内一个镇也是以他的名字福克纳来命名。他还著有几本小说和其他一些作品,这种文学传统一直在家中传承了下来。福克纳作品中的“约翰·萨托里斯上校”就是在他曾祖父的基础上创作而来的。
但是威廉·福克纳的父亲却被普遍认为是一个不肖子孙,他的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永远找不到自己的安身立命之地。但福克纳为他的母亲自豪,她意志坚定,自尊心强。屡屡失败的父亲与坚强自尊的母亲势不两立。在童年,母亲经常强迫他在“软弱”和“坚强”中做出选择,让他从小就体验到深深的分裂和痛苦。威廉·福克纳比同龄人长得矮小,整个童年都在希望自己能长得高大些。曾祖的荣耀与父亲的落寞构成的巨大反差,家庭的分裂加上身体上的劣势,促使他对想象力从喜欢发展到依赖。福克纳逐渐远离集体活动,甚至逃学。威廉·福克纳把自己看作是曾祖父的孩子,从儿童时代就模仿老上校生活。他拒绝用父亲的名字卡斯伯特,而把家族巨人的名字威廉看成是自己真正的名字。9岁的时候他就开始说,“我要像曾祖爷爷那样当个作家”——这句话他一再重复,变成一句口头禅。
福克纳笔下的剧情浸染着人物的复杂心理变化,细腻的感情描写穿插其中。他的作品最大的外在特点是绵延婉转及结构极为繁复的长句子和反复斟酌推敲后选取的精巧词汇。他一生多产,令很多美国作家羡艳不已,不过也有很多人对其持批评态度。他和风格简洁明了、干脆利落的海明威更是两个极端。一般认为他是1930年代唯一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美国现代主义作家,与欧洲文学试验者乔伊斯、伍尔芙、普鲁斯特等人遥相呼应,大量运用意识流、多角度叙述和陈述中时间推移等富有创新性的文学手法。 福克纳深受家庭传统和南方风土人情的影响。他的作品中有南方人特有的幽默感,深入刻画黑人与白人的地位、相处、矛盾等敏感问题,生动描绘出惟妙惟肖的南方人形象。写作生涯早期,一位编辑错将他的名字拼为,福克纳本人也决定将错就错使用下去。
福克纳也是一位出色的推理小说作家,出版过一系列的犯罪小说《马弃兵》(Knight’s Gambit),主角为律师加文·施蒂芬斯(也出现在福克纳其他一些小说内),他对约克纳帕塔法郡的人情世故了如指掌。福克纳的很多小说都设在这个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郡中,原型是他故乡所在的拉斐特郡(Lafayette)。约克纳帕塔法是福克纳作品的标志,是文学史上有名的虚构地点之一。他在牛津(密西西比州)的故居也改成了博物馆,由密西西比大学管理。
后来他搬到好莱坞,开始了编剧的生涯,为《夜长梦多》(The Big Sleep,1946)和海明威的《犹有似无》改编电影剧本,导演都是霍华德·霍克斯。福克纳和霍克斯的秘书梅塔·卡彭特还有一段恋情。
他也是个出名的酒鬼,纵贯一生都浸泡在酒精之中。据传他在喜事之后会更豪饮,一喝就会持续很久。而且经常躺在床上喝,还要家人带酒来陪他。有一则趣闻这样描绘:1949年得知自己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后,他准备在去斯德哥尔摩之前喝得酩酊大醉。通知的当天,他侄子也拿酒来拜访,庆祝在一场橄榄球比赛中大获全胜。虽然当时醉得神志不清,福克纳还是将这两件事的时间放在一起比较,一下子意识到家人是在骗他,改动了去瑞典的日期,为的就是怕他在领奖的时候还醉醺醺的。知道真相后,他还是一直喝到了真正启程为止。
他在斯德哥尔摩发表的得奖感言是诺贝尔文学奖最精彩的感言之一。他说道:“我拒绝认为人类已经走到了尽头……人类能够忍受艰难困苦,也终将会获胜。”这席发言和他的性格十分吻合。他捐献了自己获得的奖金,要“成立一个基金以支持鼓励文学新人”,最后建立了国际笔会/福克纳小说奖。
福克纳的小说泄露他一生努力掩饰的一切:他把分裂和痛苦的肇始与势不两立的父母的所作所为联系起来。《押沙龙,押沙龙》中罗莎克尔·德菲尔德小姐在母亲的死亡和父亲的生存之间进退两难,发现自己的童年还没领略就消失了,这出悲剧其中就有福克纳的痛苦身影。福克纳和埃斯特尔青梅竹马,“小情人”的关系持续多年。但是因为他是一个没出息的父亲生下的不成器的儿子,他看来是个无望的求婚者。双方的父母都不同意他俩的结合,认为他无固定职业,无前途可言,没有资格谈婚论嫁。眼看着埃斯特尔与人订婚,“他的世界破碎了。”个人世界的崩溃,外在世界也在濒临崩溃。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统治西方近一个世纪的和平、繁荣和进步濒临末日。也许自己能在世界的崩溃中有所作为?他梦想实现曾祖父那样的荣耀,他决心当飞行员。他找到兵站,但被退了回来。人家嫌他身材矮小,体质羸弱。他接连遭受到情人、亲人和家乡征兵站的抛弃,无法在牛津再呆下去了。他踏上了去纽黑文的英国征兵站的征程。到那儿,他编造身份、伪造文件作为英国人威廉·福克纳被接收了,受训当皇家空军飞行员。他练习柔软体操、急行军、学习航空和飞行原理。眼看就要驾机参战了,孰料战争于1918年11月11日结束了。
他于12月初回到牛津,没有受伤,没有奖励和表扬。失恋加上英雄无用武之地,福克纳体味了自己命运的多舛。
碌碌无为的生命,虽然让他一事无成,但他看到了更加广阔的世界。福克纳独坐书房时,默然眺望窗外,在日渐消失又日渐兴起的世界中,他既看到了荣华富贵,也看到了残酷无情:为了让地上长出可供牟利的东西来,可以不惜奴役一个民族,毁坏一片原野。他看到了庸俗、卑鄙、不择手段和旺盛的精力。他更看到他自己:一个羞怯苦恼的人,疑虑、恐惧、担忧,失落感和黑暗感步步逼近,对种种生活问题一筹莫展。若想要在今后的人生中保持自尊,必须有所作为,他对自己说。这时,他的内心涌动着两种互相矛盾的冲动,创造的冲动和破坏的冲动,他回忆,同时进行审判、剖析。这种双重性日渐成为他处理经历和往事的惯用方式和特征。他通过想象和模仿的策略,从伟大的祖先身上吸取精神动力的题材。成年以后,他屡次想起那些讲到曾祖父的故事,常常激动不已。他的曾祖父成了他生活中的伟大人物,精神向导。像曾祖父那样成就军功是不可能了,这时对他来说,小时候“我要像曾祖爷爷那样当个作家”这句话响彻耳根。活在世上,只有写作,写虚构小说,才能驾驭这个鱼龙混杂的世界,才能超脱困惑,跨出死胡同,走向宁谧的天地。对于他来说,只有另一个世界才能成为这个世界的治疗。他决定把天才全部贡献给艺术。
他醉心于过去,忠实于想象。他害怕时光无情流逝,害怕女孩变成女人。福克纳把自己的生存环境渲染成浪漫气息浓郁的世纪末。福克纳创造了说话时充满愤怒困惑的、老是向后看的幽灵昆丁,以及不怒不悲、甚至毫不留恋地接受“文化变迁”的拉克里夫。福克纳发现,人生具有亦悲亦喜的双重性:明知人被时光的洪流冲走,却无法向时光报复的悲剧性;人虽被时光的洪流冲走,却可以尽情享用时光的喜剧性。福克纳内心分裂深重,他害怕死于分崩离析,这使他对艺术的依赖逐日加重。他始终有一种恐惧,恐惧有一天不仅创作的狂喜会消失,连创作的欲望以及值得一写的内容都会消失。这种恐惧只有当他的目光被老作家安德森引导到自己的故乡上才戛然而止。“我发现这块邮票大的故土值得一写,一辈子活得多长也写不完。”一个个人物、家族和社会开始在想象中繁殖,场面和情节开始衍生,想象力疯狂地从一种可能飞到另一种可能,不断地涌现新发现,像开掘一个金矿。
福克纳不停地写作,不断有作品发表,却永远挣不到足够的钱。已经写出《喧嚣与骚动》、《我弥留之际》、《押沙龙,押沙龙》等小说的福克纳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名声和金钱。福克纳渴望成功,但贫困和默默无闻的生活长期磨练着他。他要一次次通过写他非写不可的东西来谋求生存。福克纳已经看清了自己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的命运将是不断地写书。这样的命运意味着,他要创作——要侍奉心中的一个梦和一团火:我就这样创造了自己的宇宙。”许多评论家认定福克纳是个题材向后看,而风格和形式向前的作家。这一说法看似辩证深刻却与事实的本质不符。福克纳的小说发生在“南方”,但严格意义上,南方只是他的写作方法,因为他恰好是个南方人,他对南方熟悉,所以他需要南方为他服务。但是他没有必要恪守南方的历史事实,而是经想象把玩事实,把它们糅合、增删、修改,赋予其完全不同于任何事实状态的新貌,从而创造出一个具有独特面貌的艺术世界。这个世界对应的是福克纳的内心需求、内心真实。他创造着小说中的世界,又甘心让小说中的世界创造自己。写作对于福克纳来说是生命的需要、生命的组成部分。可以为自己写作是他一生追求的境界,“一天,我好像关上自己和所有出版商的地址、新书目录之间的闸门,对自己说,这下我可以写啦。”为自己写作意味着挖掘更多私密材料的自由,进一步回溯过去和深入内心。福克纳在《野棕榈》中创造了一个人物夏洛特·里登迈耶,取材于情人梅塔和海伦。福克纳用心中的画笔,把心上人的身世剪辑一番,去掉生日、结婚和工作等经历,把她画成一个胆怯、可爱的姑娘。福克纳小说中许多人物其实都是他现实生活中的人物的改造。他小说中的历史,既包括过去,也包括现在和未来。他小说中的地方,即是南方也是北方,即是美国也可以是其他任何地方。
1950年,福克纳终于出大名了,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功来了,有名有利了,他反而感觉空虚了。这时他更加感到,他真正需要的是创作本身。多年来,他建立了独特的生活方式,即一直抱住自己虚构的世界不能松手。一旦对通向虚构世界的路和虚构世界的联系失去把握,他生活的信心便会动遥出人头地固然比被人冷落好,但是,却不能给他持久地满足。写作中,总有一个个声音对他歌唱。就像写第一篇小说《坟墓里的旗帜》时,写吉本的声音呼唤出他最喜爱的凯蒂的形象。一个个独特的声音,汇聚在一起把空荡荡的工作室变成热闹的王国,把生活中的寂寞和痛苦融化掉。什么也缓解不了福克纳写作的欲望,金钱、爱情、名誉都不能。
他需要不断地扩大他的王国,把不同的部分联系起来。写完一部书后,短暂的舒适、喜悦和完成感,很快被空虚淹没了。他的创作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也是拒绝毁灭的办法。《去吧,摩西》是他最后一部重要的小说,他进一步探索了“荣誉、真理、怜悯、体贴和忍受悲痛、不幸的能力”等他熟悉的题材,刻画了一个个努力奉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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