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定八月一日为建军节
1932年6月30日,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了由军委代主席项英签署的《关于决定八一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的命令,通知全军:“自一九三三年起八月一日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随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做出了《中央政府关于八一起义纪念运动的决议》。此项决议“批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建议,规定以每年八一为中国工农红军纪念日,并于每年八一纪念节授予战旗于红军的各团,同时颁与奖章于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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