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机构大调整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定》,决定撤销中央人民政府情报总署、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该两部成立后撤销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会议还通过了《关于调整地方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决定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并于该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销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皖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并于该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销川东人民行政公署、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和川北人民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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