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
一张100万元的金圆券
1948年8月19日,蒋介石令国民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发行金圆券,实行空前的通货膨胀,使通货增加了11倍,把最大票面额提高到60倍。并限制收兑已发行的法市及东北流通券,规定以金圆券1元比法币300万元 、以金圆券1元比东北流通券30万元的比价兑换,金圆券发行总额,以20亿元为限。同时实行暴力“限价”政策,限期收 兑民间黄金、白银、银币和外国币券,禁止任何人持有;限期登记管理民间存放在国外的外汇资产。国民党政府以金圆券代替 法币时,法币发行额达到660万亿元,为抗战前夕发行额14亿元的47万倍。本月物价和1947年1至6月平均物价比 较,上涨了500万倍至1100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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