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号召抓革命促生产
1966年9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抓革命、促生产》。社论提出:“要以文化大革命为纲,一手抓革命,一手抓生产,保证革命和生产两不误。”
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工业、农业、交通财贸部门立即加强各级生产业务指挥机构。职工应当坚守岗位,外出串连的必须迅速返回。已经开展文化大革命的,在党委领导下迅速组成两套班子,一手抓革命,一手抓生产、抓业务。职工的文化革命放在业余时间去搞。未开展文化革命而生产任务较重的单位,文化革命要推迟进行。工矿企业、事业、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设计单位,在文化革命中对领导干部的撤换由上级党委主动调整,不主张采取群众“罢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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