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
人气:108 ℃/2024-05-08 06:31:17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如下:
1、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要约人对违背上述要约拘束的行为,要承担由此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但要约人预先声明不受要约拘束者除外。
2、受要约人是上市公司股东,它可以是境内股东,也可以是境外股东。
《证券法》在“继续收购”中采取“收购要约”和“受要约人”的概念,但在“一般收购”规则中没有类似术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其他12-08
全国艺术特长生怎么考的
- 财经11-10
意识能动作用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 其他06-20
吃碱面对人有什么害处
- 名俗文化07-28
感恩节发朋友圈早安的句子
- 十二星座06-16
忽冷忽热 这些星座已经习惯
- 时尚06-14
菱形脸适合什么眉形 寻找属于你的气质
- 其他10-14
十七孔桥有多少只狮子
- 其他08-22
摄影师资格证怎么考取
- 其他09-25
三星c5如何建立文件夹
- 国际09-24
民间传统艺术:杭州油纸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