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西德关系的基础条约签订
1969年勃兰特任西德总理后,实行“新东方政策”,承认战后欧洲现状并积极改善同苏联东欧的关系,同时着手解决西德和东德的关系问题。1972年是日,西德和东德的代表在波恩签订关于两国关系的“基础条约”。两国政府彼此承认是主权国家,宣布“愿意在平等的基础上发展正常的睦邻关系”;规定双方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放弃用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双方一致同意在波恩和东柏林设立常驻代表处;彼此发展经济、科技、交通、邮电等方面的合作。尽管双方政府在全德问题上持不同立场,但协定的签订大大改善了东、西德的关系。1973年9月,两个德国同时加入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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